业主:我被保安打了
11日上午,周女士正从医院回来。她将墨镜稍稍上推,据绍兴装修网了解,她左眼下方浮肿未消。医院诊断书写明:眼睑挫伤;眼眶内侧壁骨折。
回忆起事发经过,周女士依然觉得忿忿不平。4月6日晚,她开车进小区大门时,打开的栏杆突然放下,差点砸到了她的车。她摁喇叭示意保安代某打开门,过了好久都不见栏杆上升,于是便找保安理论。随后双方发生了冲突。
绍兴装修网了解到,事后,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对代某作出拘留8日的处罚,给予周女士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因事情发生在工作时间内,周女士要求物业公司对员工行为负责,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没想到,物业负责人以“派出所已解决过”为由拒绝道歉。后因业主坚持,对方又推说等17日公司领导出差回来再谈。
物管:保安打人非故意
对于事发当天的情形,物管人员三缄其口。“我们有专门的新闻发言人,你们留下联系方式吧,他们会第一时间联系你们。”一名物管人员说。当提出查看监控,也被拒绝。
随后,该物业公司负责人李先生给出的了解释:代某并没有与业主发生正面冲突,弄伤业主是无意的。他说,公司的培训手册上都写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过李先生也承认,保安代某确实被警方拘留8日。他说,毕竟对业主造成了伤害,公司将对其作出开除处理。
绍兴装修网了解到,该小区业委会表示,物业公司已承诺处理此事,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打人事件。
小区保安打伤业主,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对其所招用的保安人员负有教育、培训、管理义务,如果对下属员工的工作管理不善,物业公司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绍兴有律师对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