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费1.8元/平方米,是不是太高了?
袍江一小区高价物业费引业主吐槽
位于袍江新区的林立欣园小区即将交房,近日有市民在收到《交房通知书》时被高额费用“吓了一跳”,质疑该小区物业收费过高。情况是否属实?相关人士对此进行了调查。
网友发帖质疑
“收费全绍兴最高”
据绍兴装修网了解,10月26日,网友“渐行渐远”在本地一论坛发帖称,在收到林立欣园小区开发商发来的《交房通知书》时被吓了一跳,交房需交纳费用高得离谱。帖子还附有一张《交纳费用一览表》,内列有物业管理费、能耗费、地下车库车位服务费等8项收费内容。
其中“物业管理费”一栏中,注明收费标准为:小高层、高层的物业费每月按1.8元/平方米收取;“能耗费”一栏则注明:高层、小高层电梯1层、2层0.2元/平方米,3层及3层以上0.4元/平方米,预收一年;此外还有水电周转金2000元/户;公共设施维护费3000元/户。
该网友算了下账,称“一个小面积刚需房交房总费用就要15000元左右”。
记者了解到,袍江新区建管局及时与该小区物业进行了沟通。管理该小区的物业也跟帖进行情况说明:“1.关于交纳费用问题,公司已在绍兴市发改委备案;2.在服务各在管项目过程中,我们是一家负责任的公司。”
物业费已调低
0.3元/平方米
1日上午,相关人士找到了该小区物业——绍兴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齐先生就网友反映的问题给出了解释。
“小区交房时间是11月10日,收费以最终交房时确定的为准。”齐先生说,一开始和开发商商定的物业费标准确实是1.8元/平方米·月,是按二级标准收的,还不是最终定价。了解到周边一些小区按1.5元/平方米·月收取物业费后,公司及时作出了调整:优惠至1.5元/平方米·月。
该负责人承诺,虽然收取的费用减少了,但服务标准不会降低。“目前服务方案已经做好,管理上实行‘人车分流’,为此,公司专门购置了10辆板车,方便业主装运大件物品和装修材料;购置一辆轮椅,行动不便的业主可免费使用;此外还购置了手推车和雨伞等,均为免费使用。”他介绍说。
绍兴装修网了解到,2012年,市发改委曾就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过一次调整,主要就是针对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规定高层住宅基准收费标准一级至三级分别调整到1.40元、1.20元、0.90元,浮动幅度为±25%。“备注”中还注明:多层带电梯住宅,可在相应等级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0.3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服务费用;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下的,物业服务费可在相应等级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规定幅度浮动后,再上浮20%。
“水电周转费在有关部门正式接手后退还;公共设施维护费,装修完毕验收无违规损坏的满一年可退还。”齐先生称,这些内容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都有写明,且公司所列收费项目均在物价部门登记备案,不存在违规操作。
能耗费可收取
但需单独列账公示
采访中,有业主对《交纳费用一览表》中“能耗费”提出质疑:交了物业费为何还要交能耗费?这是不是重复收费?
为此,相关人士采访了市房管处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绍兴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电梯及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运行所需电费可以单独按实另行向业主分摊,可实行按面积、按户、按用水量等办法分摊。“公共能耗费应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协商制定,实行前期物业服务或是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公共能耗费则由物业公司进行测算,然后按实分摊。”他解释说。
针对业主们的疑惑,物价部门人士是这么解释的: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等。其中,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这也就是业主们所说的物业费。
而公共能耗费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代收代交的费用,属于代办服务费。“公共能耗费之类的代办服务费,物业公司可以收取,但是需要单独列账,合理分摊,并向业主公示。”有关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