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商户协商解决
目前家居卖场的商户撤摊后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况,其一,该商户选择转行另谋生计;其二,该商户因为产品市场定位的改变,其店面从原来的家居卖场转移到另外一家卖场继续营业。
如果消费者遭遇到的商家撤摊现象是第二种情况的话,大家就比较容易与当初销售给自己产品的商户取得联系。一般在顾客下单后,买卖合同上都会留有经销商的电话,另外店内人员也会向消费者提供印有销售商信息的名片。如此一来,一旦消费者之前购买的产品出现问题的话,业主应及时与原来的经销商取得联系,只要该商户还在从事家居建材生意,一般都会帮消费者积极解决问题的。
要求厂家承担责任
若是原来的经销商已不再代理之前的品牌,或已经不从事家居建材行业的话,就很难向消费者提供退换货、免费修理、经济补偿等服务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主动与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要求厂家承担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因此,当消费者遇到产品质量问题,又无法联系到销售商或当初的销售商明确拒绝理会消费者诉求的情况下,消费者可要求产品生产厂家承担责任。一般正规的家居产品生产厂家都会在自己的官方网站设置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消费者想要联系上产品的厂家并不是太难。
咨询卖场寻求帮助
如果消费者觉得联系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已经撤摊的商户都比较麻烦的话,在遭遇产品质量问题后也可与当初销售该款产品的商户所在的家居卖场进行联系。我市各家家居建材卖场内的商户虽然几近更迭,但近年来我市尚没有任何一家家居建材卖场宣布退出,所以消费者联系卖场并不存在任何困难。
而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商户已经撤摊之后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卖场是应该提供售后服务的。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单个品牌的商户在家居卖场内从事经营活动属于柜台租赁的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另外,《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也明确提出,家居用品卖场应执行先行赔付制度,在商品出现瑕疵或缺陷时及时给顾客退换或赔偿,在销售商离场后仍须为顾客提供相应的售后和维护服务。
所以,当某品牌的当地代理商撤摊后,消费者直接到其原先所在的家具卖场处寻求售后服务是合理合法的。当前我市实力较强的家居卖场均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部,对于消费者遭遇的一些比较难处理的问题,一般会帮助消费者积极的联系商户、厂家,更大程度的保障顾客的权益。去年进驻我市的居然之家更是率先执行“先行赔付”制度,一旦所售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当地代理商溜之大吉,卖场便会动用“先行赔付”基金,及时向消费者实现赔付,确保顾客的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