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绍兴装修网了解,王先生大学毕业不久,选择了自主创业。去年10月份,他跟沃尔玛超市金时代店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然后在该卖场外面的商业用房区域开了一家游戏体验店,俗称“店中店”。装修后,他的游戏体验店于去年11月中旬开业。经营了几个月后,5月5日那天,他突然收到超市方的一封信函,说双方的《租赁协议》将于2017年6月4日解除,并要求他在6月3日22时营业结束后撤场。
“我这个店从装修到雇佣工人成本等,共投资了60多万元,刚开业不到半年,超市方就要求我撤场。这种游戏体验店的投资大头是装修,而这些装修材料根本搬不走,如果这里不能开,投下去的钱就相当于打水漂。”王先生说。
收到这封信函后,一个多月来,王先生多次跟超市方交涉。绍兴装修网了解到,超市方说他们已将此事向上级汇报,如果王先生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王先生现在只希望超市方能给他一个最终的说法,补偿他的损失。
随后,沃尔玛超市金时代店店长杨女士说,门店只负责经营,王先生的事情是超市招商部门在跟进负责,不属于门店管理。因此,杨店长建议联系沃尔玛总部公共事务部采访。沃尔玛总部公共事务部有关人士则表示,王先生的事情要跟招商部门确认后,再给最终回复。
不过,绍兴装修网了解到,在王先生与沃尔玛超市签订的《租赁协议》上看到这样的条款:因经营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提前解除协议,解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协议终止前6个月平均月租金5倍的提前解约补偿金,除此解约补偿金,解约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王先生说,如果按照这个协议赔偿,也无法弥补他的损失,他不会接受。
就这一条款,我市法律界人士表示,超市方提供的格式租赁协议,的确对租赁户不利,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估计有点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