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异地贷款的字眼在我市并不新鲜,早在今年4月,我市已有相应政策出台,主要针对绍兴户籍职工。
其中,在本省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绍兴市户籍职工,在绍兴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和贷款证明材料,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夫妻双方一人在绍兴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外地工作并按当地要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基础条件的,可以按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前几个月中,我市异地贷款的申请量,最多时单月有十几笔。
“夫妻一人在绍兴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双职工申请贷款的更多一些;异地缴存公积金的绍兴户籍职工,来绍兴申请公积金的,基本上每个月只有个位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异地贷款新政的执行,将给市民使用公积金带来更多便利,使用范围更加广泛。
据绍兴装修网了解到,根据省里的文件,我市也制订了《绍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实施细则》,已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的第十四次成员会议上审议通过,相应政策也于本月起执行。
按照异地贷款的新政,在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前提下,在杭州、宁波或者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绍兴人,接下来就可用这笔住房公积金回绍兴贷款买房。同时,在绍兴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也可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
“比起我市早先的政策,此次新政最大的亮点便是取消了异地贷款的户籍限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省内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不受户籍限制便可在全省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即可,比如在绍兴本地有两次贷款的限制、在申请贷款时提供规定要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