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难免会因为操作不当等原因出现各类装修事故,对于在事故中究竟谁来担责这个问题,许多业主都比较关注,法律界人士认为,装修工人受伤,业主是否要担责,就看装修合同如何签订,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案例:工人受伤,业主同样担责
去年10月份,市区天镜南苑的马先生装修新居,装修工人都是自己找熟人招揽的,从水电工到油漆工,几乎都是包清工。在做吊顶的时候,一位小工因为没有站稳,从高达两米的梯子上掉下来,小腿骨折了。为此,小工要求马先生支付医疗费和误工费。马先生觉得让自己支付这些费用没有理由,因为小工是当时木工师傅找来的,和自己没有雇佣关系。
“这次纠纷最后走的是法律途径,但最后法院判我要承担医疗费。”马先生觉得自己很冤枉:不是自己雇的小工,为何要自己承担责任?
分析:小工可以认同雇佣关系
绍兴市庆源律师事务所的裘海峰律师认为,马先生遭遇的这次纠纷,最大的问题在于装修工人都是个别招的,这就可以被认定每个工人和其都有雇佣关系,“在绍兴这样的装修方式很多,基本没有一个直接的承揽人,每个工种都是分开承包的,而且由于是包清工,业主提供材料,那么只要是参与了装修的工人都可以被认定为雇佣关系。”裘律师认为,这类装修承包中,每个工种都会有一些小工参与,这些小工虽然是那些师傅叫来的,但同样是在给业主工作,因此,一旦小工出现一些意外事故,而业主拿不出承揽合同,就很可能被认定为事实上的雇佣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签订合同,收取凭证
绍兴装修第一网建议,无论是找装修公司,还是业主自己找一些技术师傅装修,家装合同都是不可缺少的。一方面合同可以规范双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免除纠纷,另一方面对于业主来说,合同也是保护自己最佳的方式。
“许多绍兴业主找的家装工人往往是熟人介绍的,有人认为签订合同在面子上过不去,这往往会为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裘律师解释,除了要签订家装合同,家装过程中支付的一些费用也要有一定凭证,因为在这类纠纷中,报酬的支付方式也可以作为判断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的证据,一般来说承揽关系在报酬的支付中往往是完成一定工程再支付,而雇佣关系的报酬支付往往是定时支付,无论是哪种支付方式,都要留下收据,以备不时之用。